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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訊息 / 99~100中大合併案 / 中大合併案整理02/05

壢中教師會 整理中大合併案意見表     101/2/5

 

 

主題

問題

簡答

回應

一、

合併

背景

1.民國103年是否確定國立學校將變成縣市立?

縣市立

為配合五都升格及桃園縣升格直轄市,以及12年國教,原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所屬國立高中職皆回歸地方。

2.合併潮的原因是什麼?

 

(1)大學端:希望招收優秀學生、吸引優良學者至大學任教、創造優質教育。

(2)高中端:創造優質教育機會、提昇教育經費(國立>市立>縣立)、提昇學校入學成績、創造優質教育環境。

3.目前有那些學校商談合併?理由是什麼?

南一中、國大里、因招生優勢

如國立大里高中從成立一直與中興大學商討合併、最近台南一中由校友會主導主動找成功大學談合併,而台南啟聰也已併入南大,主要是因為招生優勢、不想變成縣(市)立、特殊教育資源需求。

4.中大合併目的?

 

希望招收優秀學生吸引優良學者至大學任教、創造優質教育。

5.本校合併的理由與優點?

 

優質教育機會、提昇教育經費(國立>市立>縣立)、提昇學校入學成績、創造優質教育環境、避免受到地方政治勢力左右校務因應12年國教,可維持壢中現有優勢。

6.本校反對合併理由為何?

 

本校有悠久歷史、良好校風,不需中大加持。壢中有校友眾多,不願名稱改變校長必須為中大教職員,擔心理念較難溝通。

二、

校長

遴選

7.兩校合併後壢中校長如何產生?

9名代表、壢中6位、中大3位、從全國舉才

(1)壢中校長遴選委員會的設計是讓壢中的發言能在校長遴選上扮演關鍵的作為,不用擔心是由中大校長決定。目前擬訂的辦法是遴選委員會有9位代表,其中6位來自壢中教師代表或家長會代表。唯壢中校長遴選辦法之具體條文,尚待壢中校務會議討論議決後再送中大校務會議核備。

(2)壢中校長的遴選,將自全國舉才,遴選出來的很可能不是中大老師,那麼就聘校長為中大專任老師且兼任壢中校長。

8.校長之資格與前途規畫?

若非中大教職員將予以聘任、由其意願決定

(1)壢中現任校長待合校完成後,將聘為中大老師,或於師資培育中心、或學習所、或於通識教育中心擔任教職。

(2)校長任期到了、將根據他個人生涯發展的意願予以尊重,可以去其他學校再任高中校長,或者回到高中擔任教師,或者留任成為中大教授。但留任中大時,就要用中大的角度視之,如升等、評量等各方面就要回到中大的基礎上,以對校長本身發展最有利的選擇予以協助

9.壢中校長在大學裡如何為校爭取權益?

透過參與中大主管會議

壢中將是中大的一級單位,壢中校長為本校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之當然委員,並得受邀出席其他相關會議;行政會議是學校每兩個禮拜所有一級主管參與的會議,就學校推動的事情一起討論交換意見。

10.合併後校長之產生方式與現階段的有何差異?

現行辦法

共15位委員

壢中僅2位

依中大提出的校長遴選辦法,及蔣校長說明,未來附中校長是由合格人員申請後,由本校6位加中大3位共9位遴選委員遴選之。現在中辦之遴選辦法是本校教師代表一位、家長代表一位,加上主管機構(中部辦公室)選出13位共15位遴選委員,由合格人員申請後遴選之。

 

 

 

 

 

 

 

 

主題

問題

簡答

回應

三、

合併

機制

11.兩校合併校名怎麼稱呼?

 

校名「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簡稱「壢中」

12.兩校結合後,壢中的校名會變成中大附中嗎?

簡稱壢中

大家關注校名,我想校名是可以討論的,現在我們擬訂的全名是「國立中央大學附設中壢高級中學」,可以向政府申請註冊簡稱為「壢中」。如中央大學註冊後,簡稱就叫中大,所以中大其實在國內只有我們能用。

簡稱壢中是有好的傳承,有歷史的,這是沒問題的,對此部份可以適當討論,中大沒有預設立場,至於校門掛的招牌是否需要改變?我覺得也不必然,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亦即經過討論以後,合乎規範的可以去用,完全予以尊重,而且簡稱就叫壢中,就是大家原來的簡稱。從校名的角度看是開放的,大家經過討論以後,覺得合適不違反規範即可,完全沒有預設立場。(蔣校長於公聽會說明)

13.兩校合併通過機制為何?

 

兩校校務會議3/4出席,3/4通過(中大已於12/20通過)後,再經中辦審核通過

14.合併後如何確認合作方案?

兩校合併

工作小組

由兩校成立5 5合併工作小組詳加規劃執行。

四、

願景

發展

15.蔣校長轉任是否影響合併?

不會

本案已經中大校務會議表決通過,屬於團體決策,不會受到個別意志影響。

16.合併後壢中發展方向由誰主導?

全由壢中校務會議決策

學校校務最高決策仍是壢中校務會議,而中長期計畫必須由校務發展委員會提出經校務會議同意後施行。簡言之,所有重要決策均是由壢中校務會議決定,中大僅是以顧問的角色來協助。

17.合併後校地規畫主導權歸誰?

全經壢中校務會議決策

學校校務最高決策是校務會議,而中長期計畫應由校務發展委員會提出,經校務會議同意後施行。簡言之,所有重要發展還是由壢中校務會議決定,中大僅是以顧問的角色來協助。

18.合併後壢中班級人數能否降低?

教育部主管

此為教育部中辦權限,本校已透過各種會議申請,但仍未變。未來權責仍不會改變。(公聽會蔣校長有表達個人看法 上學期全教會高中職委員會已代為提出)

19.合併後壢中是否會成立國中部?

由壢中經校務會議決策

依法規中大不得設置國中部,也無此意願,未來若壢中自己有此規劃,可經由校內機制決定。

20.尚義村校地保留的可能性?

維持國立較容易保留

本校為國有地,現有校地有三塊「校本部、耐勞村(與校地相連)、尚義村(中央地路)」,尚義村地目為住宅區。合併應可保留為國有地,中央目前回應為「在互利下可支援經費共同開發」;回歸縣立則校地移撥歸縣,是否能繼續保有該地則不可預期。

 

 

 

 

 

 

 

主題

問題

簡答

回應

五、

合作

計畫

21.提高壢中考試入學生比例

可屬有利壢中招生特色

本案屬於教育政策規劃,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自行訂定,與合併無直接關係。但合併可以使本校成為特色學校,招生自主性可以較高。

22.九十九學年度壢中與中大的聯結或互動關係為何?

初期由秘書負責安排, 有右列合作事項:

圖書館開放本校教職員同中大教職員使用(須辦理圖書館證)、免費停車證5大車5摩托車(請向秘書或教務主任借用)、實驗室借用(需透過秘書接洽)、講座教授支援(圖書館、教務處)、系所參觀、研究計畫、輔導室大手牽小手案、營隊講師支援、場所借用(依借用辦法)

23.一百年度具體合作案

依教務處、學務處、輔導室、總務處目前執行與規劃之合作案列舉如右十六點

(1)大學營隊保留名額(2)彈性選修師資提供(3)學生社團指導老師(4)教師研習名額增加(5)實驗室借用細則(6)假日大學課程先修班(7)英文班、數理班課程支援(8)高瞻計畫課程研發諮詢輔導(9)科教活動講師支援與場地提供(10)資優班課程計畫申請諮詢(11)十二年國教特色班招生比率規劃(12)專案計畫設備建置延伸至壢中:卓越計畫遠距教學案、國家能源計畫(13)輔導室大手牽小手案(14)學系群探索活動(15)高三模擬面試(16)黑松救治專家諮詢

六、

市立

國立

24.若變成縣立學校對本校有何影響?

合併可維持現行狀態,

隸屬縣立恐標準下降

(1)96年每位教師負責學生數: 縣立16.8人>國立15.7人≧市立15.3人

(2)平均每位職員負責學生數: 縣立161.5人>市立85.6人≧國立77.7人

(3)98年度高中職每位學生分配經費數:市140.6千元>國95.3千元≧縣78.2千元

25.國立與市立、縣立人員編制比較(依部頒中學法及各縣中學編制)

行政職員、工友員額減少,影響行政運作

 

編制

國立

市立

縣立

附中

備註

校長資格

遴選聘任

遴選聘任

遴選聘任

遴選聘任

60班編制

組長

15組長

15組長

15組長

15組長

相同

教師

每班置教師二人,每滿四班,增置教師一人

相同

幹事、書記、技士

12人

7人

12人

61班編制

 

26.五都升格後,原國立高中之人事經費是否有所改變?

縣立學校受地方財政影響較大

(1)依憲法的地方自治概念來說,若是縣(市)立,由縣(市)負擔。但根據了解,升格後直轄市之國立學校經費來源仍在協商。(註:目前大部分升格直轄市似乎負擔不起)

(2)國立與縣(市)之人事編制不同,如會計、人事、總務…等行政單位會少1~2人(如:工友超編部份會直接收編),教師則不變。

(3)經費來源不同,審核單位不同,國立學校由立法院審預算,縣(市)立學校由縣(市)議會審查預算,未來與地方政府互動必然增強。

27.回歸縣立,壢中可能遭遇到的問題?

減少校務之主導權

(1)經費來源不同,以前由教育局核發,縣立則歸縣政府核發。

(2)編制不同,專任職員工變少。目前所知縣立學校工友員額較少,若歸入縣立可能影響校內各行政支援的人數,例如科學館、油印室、學科活動等工友可支援的現況。

(3)責任不同,縣立的工作如高中運動會、志工大會…必須有義務,且受縣府管核。

(4)校長不同,縣立校長是派任制,直轄市立校長遴選制,但以市立現任校長優先,國立校長次之。合併後,是校內委員會全國遴選制。

(5)長官不同,國立直屬教育部,縣立直屬桃園縣。

 

 

主題

問題

簡答

回應

七、

經費

人事

28.合併後壢中經費的來源是否不同?是否受到中大管理?

國立學校之經費均來自教育部

中大可再透過專案,協助增加經費來源

(1)若兩校結合,兩單位仍是獨立經費及人事。中大99年支出約56億,教育部僅給12億,另學費6億,共18億,另10幾億來自國科會,建教合作1年約10億,有產學合作及各方面的合作;五年五百億計畫對中大有很大的幫助,第一階段前兩年各6億元,後三年各7億元,現在每年至少7億,另外台聯大四個學校的合作,每年尚有5千萬元,這些資源相加,一年預算約五十幾億。而壢中據瞭解有2.5億的預算,加上中大的資源有多元的來源,對壢中未來發展應有很大的幫助,另教育部(如高瞻計畫)、國科會有很多可能合作的機會。

(2)中大可以在壢中校園的軟硬體建設上挹助經費,與壢中2.5億預算規模相加,預算規模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同時合作以後,衍伸可爭取之其他經費一定也是增加的,中大最近推動一項五年十億募款計劃,最近可能有兩三億捐款。

(3)若兩校合併,兩單位仍是獨立經費及人事。壢中經費來源將由中辦移歸至教育部中教司,中大會藉由專案計畫等參與規劃,提供相關經費,增加壢中經費來源。

(4)現在本校財務由教育部負擔,未來合併後,可增加中大補助經費來源。(註:中大是無法全部負擔本校財務,必須教育部經援的)而公立學校都是由政府出資,在財務經費使用上本來就無自主權,並須依法規依計畫與預算執行。兩校若合併後,經費之提撥將由中部辦公室改移至中教司,而非提撥至中大再下授給壢中。

29.兩校結合後,兩校人員是否可以互相調動?

兩校獨立

兩校結合,兩單位仍是獨立經費及人事,除校長外,其它仍獨立。其實兩校都還是獨立的組織體在運作,所以基本上兩校的職員還是維持現狀,如有職缺的話,就依照各校的規定替補。差別僅在行政職員的調動範圍有所更動,若仍維持國立則會以國立學校調動,若改為縣立則須與縣立學校互調。

30.總務處提出對經費運用考量

困擾較大

(1)現行國立學校經費為教育部補助款均為執行前撥入本校帳戶,縣立多為執行完後,檢送單據再核銷撥款,增加行政困擾與流程。

(2)回歸縣立地方政治生態介入的可能性增加,在業務執行上須小心。

八、

教師

影響

31.兩校結合後,壢中教師需要帶領中大的實習教師或配合研究案嗎?

與現況同

同現階段,無任何改變,以教師意願為主。

32.保障本校教師在職進修學位

可討論

中大系所很多,一年一名是可討論的,一系一名的話,本校恐無那麼多進修人員。依本校素質,自修考入研究所是可以達成的。

33.學科合作案

可發展

可由各學科依需求提出,統一經兩校平台溝通。

九、

退場

機制

34.希望有退場機制

無母法規範

可循校務決策機制推動

目前並沒有任何法規具體說明退場機制,也沒有任何一所附中有此經驗,未來若須考量此機制,需要透過兩校現有校務決策程序處理,再解決外部隸屬問題。


 

 

在「103年回歸縣立、實施12年國教、75%%u514D試入學」的教育政策方向前提之下,壢中如何爭取特色招生名額、維持現有優勢與規模,成為此次投票最關鍵的抉擇。將上表再整理成比較如下,請參考:

 

 

 

現況(國立)

合併(國立)

縣立

校名

國立中壢高中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中

桃園縣立中壢高中

校長遴選

15委員(本校2委員)

9委員(本校6委員)

15委員(本校2委員)

經費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教育部中教司

(不受中大影響)

桃園縣政府

校地

國有地

國有地

變更縣有地

(對尚義村可能有影響)

職員人數(不含組長)

15人(含護理師2人)

同現況

7人

工友人數

11人(退休不補降至6人)

同現況

鎮中4人

新北板中已調降1人為5人

教師員額

不受影響

不受影響

不受影響

經費運用

自主性高

同現況

受縣府及地方生態影響

人員調動

獨立

獨立

縣內調動

師生比

國立15.7人

同現況

縣立16.8人

學生分配經費數

國95.3千元

同現況

縣78.2千元

學校發展方向

自主性高,由校務會議決議

由校務會議決議

無法評估

教師專業發展

依教育部政策,自主性高

依教育部政策,自主性高

地方自治權限,無法評估桃園縣教育局介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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