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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 / 資源回收分類辦法

國立中大壢中資源回收分類辦法

 

1. 資源回收分類如下:

一般垃圾:一般不可回收之垃圾。

紙餐具回收:紙餐盒、紙杯(去塑膠蓋()及吸管、洗淨、依大小疊好)

塑膠類回收:塑膠杯(去封膜、洗淨、依大小疊好)、寶特瓶(去瓶蓋、壓扁)

鋁箔包回收:鋁箔包、利樂包(去吸管及吸管套、洗淨、壓扁)

其他容器鐵鋁罐(洗淨、踩扁)、完整的玻璃容器(洗淨)

廢紙回收:廢紙(紙張攤平裝袋)、書本及紙箱(攤平、疊好並捆綁成捆)

其他:廢電池、光碟片等。

養豬廚餘:飯菜、麵條、水果、食品等。

果核、魚肉骨頭、蝦蟹貝殼、花材樹葉、茶葉咖啡渣等,因豬隻無法食用,故本校不予回收,歸類為一般垃圾。

碎玻璃、陶瓷類(陶瓷餐具),歸類為一般垃圾,請包好並註記清楚再丟棄。

2. 一般垃圾、紙杯紙餐盒、塑膠、鋁箔及廢紙請以透明垃圾袋打包裝好再丟。

3. 垃圾場開放時段:

打掃時間(7:50~8:05(1450~1505)

中午時間(12:30-12:55)

 

做好分類,垃圾減量,回收資源,愛護地球

 更新日期: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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