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作業要點
104年11月17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 依據:
教育部 95 年 10 月 20 日教中(一)字第 0950520044 號函頒「推動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學學校無障礙環境改善實施計畫」及推動計劃之規定成立諮詢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 目的
為創造校園友善空間,改善本校無障礙環境,使身心障礙之教職員工生能安全、方便的在校園內生活、學習與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三、 組織
本校設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諮詢小組,為任務編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總務主任為副召集人;除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聘任委員包括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圖書館主任、人事主任、主計主任、輔導主任、設備組長、特教組長、特教教師、教師代表、本校身心障礙者代表一名、家長會代表一名及外聘專業人員一名(如附表)。
四、 工作任務
1. 擬訂本校無障礙校園環境改善計畫。
2. 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改善經費編列及審核。
3. 執行計劃、定期檢討及列入專案管理並適時修正計畫。
4. 定期檢視校內無障礙軟、硬體設施使用狀況並檢討改善。
5. 無障礙校園環境重要觀念宣導及相關工作之推動。
相關作業流程經本小組會議通過後依循校內行政流程陳核發布。
五、 經費
執行作業所需經費除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補助款、專案補助經費申請核撥外,其餘由本校配合款、維護費、業務費等相關科目預算支應。
六、 諮詢小組每年由召集人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成效,並視需要由各工作分組建請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小組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七、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諮詢小組
編號 | 職稱 | 派出 單位 | 職掌 | 簽名 |
1 | 召集人 | 校長 | 總理本校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及軟體設備改善全般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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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副召集人 | 總務主任 | 協助召集人督導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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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員 | 教務主任 | 協助召集人督導無障礙軟體設備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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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委員 | 學務主任 | 協助改善項目需求評估、教育設施之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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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委員 | 輔導主任 | 協助改善項目需求評估、教育設施之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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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委員 | 圖書館主任 | 策劃執行無障礙所需軟體設備改善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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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委員 | 主計主任 | 協助召集人督導無障礙改善作業經費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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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委員 | 人事主任 | 協助改善項目需求評估、教育設施之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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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委員 | 特教組長 | 執行無障礙軟、硬體設備改善行政支援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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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委員 | 建築師 |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作業諮詢及必要之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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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委員 | 特教教師 |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作業諮詢及必要之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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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委員 | 家長會代表 |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需求作業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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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委員 | 身心障礙人員代表 |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需求作業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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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委員 | 設備組長 | 執行無障礙軟、硬體設備改善行政支援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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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委員 | 教師代表 |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需求作業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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