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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作業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作業要點

1041117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            依據:

教育部 95 10 20 日教中(一)字第 0950520044 號函頒「推動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學學校無障礙環境改善實施計畫」及推動計劃之規定成立諮詢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            目的

為創造校園友善空間,改善本校無障礙環境,使身心障礙之教職員工生能安全、方便的在校園內生活、學習與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三、            組織

本校設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諮詢小組,為任務編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總務主任為副召集人;除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聘任委員包括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圖書館主任、人事主任、主計主任、輔導主任、設備組長、特教組長、特教教師、教師代表、本校身心障礙者代表一名、家長會代表一名及外聘專業人員一名(如附表)

四、            工作任務

1.          擬訂本校無障礙校園環境改善計畫。

2.          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改善經費編列及審核。

3.          執行計劃、定期檢討及列入專案管理並適時修正計畫。

4.          定期檢視校內無障礙軟、硬體設施使用狀況並檢討改善。

5.          無障礙校園環境重要觀念宣導及相關工作之推動。

相關作業流程經本小組會議通過後依循校內行政流程陳核發布。

五、            經費

執行作業所需經費除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補助款、專案補助經費申請核撥外,其餘由本校配合款、維護費、業務費等相關科目預算支應。

六、            諮詢小組每年由召集人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成效,並視需要由各工作分組建請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小組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七、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諮詢小組

編號

職稱

派出

單位

職掌

簽名

1

召集人

校長

總理本校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及軟體設備改善全般事宜

 

2

副召集人

總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督導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相關事宜

 

3

委員

教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督導無障礙軟體設備相關事宜

 

4

委員

學務主任

協助改善項目需求評估、教育設施之改善

 

5

委員

輔導主任

協助改善項目需求評估、教育設施之改善

 

6

委員

圖書館主任

策劃執行無障礙所需軟體設備改善作業

 

7

委員

主計主任

協助召集人督導無障礙改善作業經費相關事宜

 

8

委員

人事主任

協助改善項目需求評估、教育設施之改善

 

9

委員

特教組長

執行無障礙軟、硬體設備改善行政支援作業

 

10

委員

建築師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作業諮詢及必要之協助

 

11

委員

特教教師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作業諮詢及必要之協助

 

12

委員

家長會代表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需求作業之建議

 

13

委員

身心障礙人員代表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需求作業之建議

 

14

委員

設備組長

執行無障礙軟、硬體設備改善行政支援作業

 

15

委員

教師代表

提供無障礙校園整體改善需求作業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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