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校園開放與門禁管理實施要點(檔案下載)
114.12.09 行政會議訂定
壹、目的:為維護師生安全與營造舒適的學習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貳、校園開放時間:
1.星期一至星期五05:00–06:50,17:20–18:30。
2.星期六:05:00–08:00,16:00–18:30。
3.星期日,及國定假日05:00–18:30。
備註:1.例假日若學校有辦理(學藝)活動,則開放時間與星期一至星期五同。
2.校園是否開放依警衛室當日張貼公告為主。
叁、校園開放注意事項
一、校園開放室外空間及運動場,教學區及室內空間請勿進入。
二、開放時段除工務車輛及持有證明車輛外,所有車輛禁止進入校園。
三、本校運動場於開放時間提供民眾使用,不提供燈光服務,各項設施請小心
使用,如有損毀,照價賠償,請自行做好運動安全防護。
四、本校運動場開放時間提供不特定民眾共同使用,請使用人互相尊重,共創
優良活動空間。
五、為維護環境品質,校園內禁止吸菸,垃圾請自行帶走,不得攜帶寵物進入
本校校園。
六、開放時間如遇辦理特定活動及試務或重大維安事件校園將暫停開放。
肆、門禁管理方式
一、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非本校教職員工於上班時間進出校門一律登記。上課
日第一節課開始至放學時間,本校學生在此期間若須進出校門一律登記。
二、除公務並經學校許可外,校外人士及各式車輛不得進入校園。訪客或廠商
拜訪教職員工,請當事員工或單位事先通知警衛,若未事先通知,請由警
衛電話通知單位經確認後,方可放行進入。
三、學校辦理公務或活動,如運動會、親職教育活動、家長會議、研習活動
等, 請由主辦處室先行通知警衛室,另依專案期間門禁管制措施辦理。
四、學生如未穿著校服進出校園,須攜帶學生證件供警衛人員查驗,如無法辨
別為本校學生者,視同校外人士,須由本校教職員工同意後方可入校。
五、家長送交學生學用品時,請註明班級、姓名後交予警衛人員,由警衛人員
通知學務處或導師,轉知學生自行至警衛室拿取。
六、家長入校,請警衛人員一律提醒到學務處等待,不得直接進入教室。
七、未經學校許可,禁止廠商進入校園做商品宣傳、推銷、買賣。
八、若有強行進入校園之人士,請警衛第一時間電話通知學務處與總務處,並
等候指示以協助報警或請求支援等。
伍、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陸、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