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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 教室日誌

副班長填寫教室日誌注意事項: 

1.老師上課遲到十分鐘以上請即上學校網站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教學組當天課表查詢有無調代課情形。

  並前往學務處(或就近行政辦公室)借電話向教學組報備,校內聯絡分機23

2.校內各學科分機號碼:國文科71、英文科72、數學科73、社會科74、自然科75、藝能科76

3.調代課通知單由教務處工讀生午休時間發送各班放置講桌上,副班長每天午休後請注意講桌有無異動通知單。

  副班長請假,務請代理人留意講桌上異動通知。

4.教室日誌應於每週五第七節課後送到教學組查閱;隔週一第一節下課務必取回。

  (一定要繳回教務處,第一次未交以書面通知,第二次後教務處教學組長將進行約談。)

5.教室日誌記載內容,如記載者、教學內容(章節)、任課教師、導師簽章,關乎教學進度,影響非常大,務必確實填寫。

6.教室日誌上課時間、內容要記錄清楚確實,若敷衍行事,教務處教學組長將進行11約談。學期結束統計缺失總數,缺失數量達最多10%將取消幹部敘獎,最少之 10%將另簽報敘獎,以茲鼓勵。

7.老師遲到、早退、補課、調課、代課事實皆應將日期、時間詳實記載於日誌上。老師利用早自習時間補課,務必請補課教師簽名並務必登錄補課時間以利查堂查詢。

8.除段考(期中、期末)外,其餘考試(如模擬考..)都要填寫。

9.綜合活動、班會皆需請導師或任課老師簽名(合班上課,例如:松風館聽演講、社團課或跨班選修可不簽,但需於教室日誌內容欄註明活動內容)

10.短期代課老師及將退休老師務必於代課結束前檢查老師簽名欄。

11.藝能科(家政、美術、音樂、生活科技、電腦、體育、護理等)課程:請事先與任課老師聯繫上課地點。藝能科課程原則上於專科教室上課,上室外課時,請將門窗及電器開關關好。

12.第三週正式課表將放置教務處班級櫃內,請協助張貼公告。

13.教室課表壓克力板由各班保管,遺失請向總務處申請,自費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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