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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衛生資源 / 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中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  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二.  學生輔導法第67條。

三.  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

四.  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特殊事件學生應注意事項

五.  本校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  整合校內外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二.  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協助處於自我傷害危機之學生的教學與活動之技能。

三.  建立本校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四.  建立學校高關懷學生之篩檢、建檔、及追蹤,以預防自我傷害事件發生。

五.  建立並落實本校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六.  增進本校學校人員,對自我傷害事件之辨識及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知能。

七.  增進本校輔導人員對自我傷害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

參、主要策略:

一.     建立本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三級輔導機制:

n   一級發展性輔導:訂定全體學生預防性、發展性的生命教育課程教學與活動。透過班級經營、課程融入及各種體驗活動,落實生命教育工作之推動。

n   二級介入性輔導:高危險群個案之篩選、轉介評估與輔導。

n   三級處遇性輔導:於校園重大危機事故(如死亡事件)發生時,結合社區醫療資源進行危機處理。

二.       建構全校性自我傷害危機應變機制:

  (一)24小時通報與求助專線。(教官室緊急聯絡電話:03-4912464

  (二)成立危機應變處理小組。

三.     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訂定學生憂鬱與自殺(傷)防治處理機制流程,並定期進行危機處理之演練。

四.     持續推動需優先關懷學生輔導工作;定期進行高危險群學生之篩選,並落實學生個案管理工作。

五.     整合校內資源,強化行政、教師與家長之合作機制

肆、執行內容

執行項目

初級發展性預防

目標

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自我傷害

策略

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

執行內容

編號

項目

執行處室

1-1

訂定本校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計畫。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

1-2

各校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設立24小時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演練。【詳附表流程圖一】

校園危機應變小組

1-3

各校校長主導整合校內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校長室

1-4

收集並提供生命教育融入課程等教案及教學資源供教師授課參考。

規劃學生情緒教育及生命教育之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情緒管理、抗壓與問題解決能力。

教務處

1-5

辦理新生始業輔導,協助學生適應校園生活並能善用學校各項資源。

透過班週會、社團或配合節慶主題式之活動,進行各項生命教育議題之討論或體驗。

強化學務會議功能,增進導師對學生生活狀況的瞭解及問題處理之協助。

學務處

1-6

成立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小組及全校緊急事件處理系統(師生緊急聯繫電話網)

宣導24小時求助專線。

熟悉危機事件發生處理流程及通報規定,定期演練以加強危機處理能力。

教官室

1-7

1          隨時檢視校園各項設施之安全並進行維護、修繕,避免危險環境的產生。

2          加強校園死角巡查,嚴禁閒人逗留或進入。

總務處

1-8

1          推動讀書計畫,透過閱讀,思考生命的意義及尋找生命的典範。

圖書館

1-9

1          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或講座,(如: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

2          辦理生命教育電影賞析、閱讀、專題演講等宣導活動。

3          結合各項社會資源辦理生命教育活動、憂鬱與自殺防治工作。

4          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活動,增進全體教師(含導師及教官等相關人員)對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知能。

5          辦理家長之生命教育宣導活動,增進家長對憂鬱與自殺(傷)之認識與處理能力。

6          進行小團體或同儕輔導訓練,加強學生溝通技巧與情緒管理能力。

輔導室

1-10

提供職員正向積極的工作態度訓練,建立友善的校園氛圍。

人事室

1-11

家長進行自我傷害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

家長會

 

執行項目

二級介入性預防

目標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自我傷害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策略

篩檢關懷學生,即時介入:篩選出高危險群,提供心理輔導、資源協助等,落實早期發現早期介入的概念,減少憂鬱自傷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執行內容

編號

項目

執行處室

2-1

關懷學生辨識:請學校針對學生特性,校園文化與資源,規劃合適之關懷學生篩檢方法,針對關懷學生早期發現,早期協助,必要時進行危機處理

學務處

輔導室

2-2

篩檢計畫之實施須符合專業法律與倫理,即在尊重學生的自主與考慮不傷害生命的原則下,強調保密隱私、以及不標籤化與污名化之下進行。實施過程包括六階段:

(一)說明:說明篩檢目的與保障篩檢結果的保密性。

(二)取得同意:除非學生有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危險性,否則,應依尊重自主原則,在學生(家長)同意下進行篩檢,非強迫性(未成年學生請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三)解釋結果:對篩檢結果的解釋要謹慎與專業,不隨便給學生貼上精神疾病或任何標籤。

(四)保密:各校專業輔導人員、導師及相關教師應遵守法律命令及專業倫理,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事人之秘密。

(五)主動關懷:主動提供高關懷學生必要的關懷協助及需要的諮商輔導。

(六)必要的轉介:當知悉學生有疑似精神疾病、有明顯的自傷或傷人之虞時,需進行危機處置與必要的轉介與協助就醫。

輔導室

2-3

一、提升導師、教官、同儕、教職員、家長之憂鬱與自殺風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力,以協助觀察辨識;並對所發現之關懷學生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或治療。

二、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科醫師等)資源到校服務。

學務處

輔導室

 

 

執行項目

三級處遇預防

目標

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策略

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者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避免事件產生的衝擊擴大,降低事件的負面影響,將危機轉化為轉機。

執行內容

編號

項目

執行處室

3-1

一、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及同儕如何對當事人進行協助。

二、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三、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參考衛生福利部規定之「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進行通報與轉介。

四、處理回報:學校發生學生自殺死亡事件應填具「學生自我傷害狀況及學校處理簡表」(詳附件)

輔導室

教官室

伍、本計畫提行政會報審議,經輔導工作委員會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施行。

 陸、自我傷害三級預防重點項目

  一、一級預防學生心理健康之促進

 (一)宣導心理衛生教育與生命教育:

  1. 校園中除了學科知識外,加強生命教育、情緒管理、壓力管理、心理衛生、生涯規劃等知能。
  2. 在校園內及網路上推廣正確心理衛生概念,例如不定期在學校網站上張貼心理衛生相關文章。
  3. 加強舉辦演講、座談、電影欣賞及健康促進等活動。
  4. 鼓勵導師使用心理測驗以增進學生之自我了解。

(二)加強導師/任課教師的功能:

  1. 積極參與有關憂鬱、自我傷害防治之研習活動,以對學生行為有正確的認識。
  2. 瞭解學生日常生活當中是否遭遇較大的生活變動。
  3. 給予學生支持、關懷與傾聽,掌握班上學生的身心狀態。
  4. 培養班級內之歸屬感與凝聚力,營造情緒支持的氣氛。
  5. 留意每位同學的出缺席狀況,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繫,相互交換學生之日常訊息。
  6. 定期與家長訪談,了解學生居家生活狀況與適應情形。
  7. 定期要求學生寫週記並留意學生週記或作業所透露的心事及相關線索。

二、二級預防早期心理問題之篩選與輔導

 (一)定期篩檢憂鬱與自殺高危險群,針對高危險群:

  1. 定期心理諮商與晤談,並隨時評估其情緒狀態;透過晤談,讓同學對於情緒困擾有比較好的因應與調適。
  2. 若評估憂鬱程度高,同時轉介至精神科治療,藥物與心理治療雙管齊下。
  3. 協同老師、同學一起給予關心與支持,避免其復發。

 (二)請導師、任課老師及學生隨時關心週遭學生,以發覺高危險群學生之存在,協助學生情緒與精神狀況之篩檢並轉介高危險群學生。

 (三)請任課老師確實掌握學生上課出席情形,對都不來上課者進行關懷,必要時並轉介到輔導處進一步給予個別或團體輔導。

三、三級預防危機處理學生心理問題之輔導

(一)找出已有自殺計劃者:

  1. 進行危機處理,包括注意是否需要安排住院與葯物治療,避免其一個人獨處或接觸自殺途徑,必要時與之訂定不自殺契約。
  2. 安排進一步的心理諮商與治療。
  3. 在校園內設置24小時求助專線,並加以宣傳,供出現自殺計劃者求助。

 (二)對於自殺未遂者:

 追蹤至少半年以上,定期評估其自殺意念與企圖,以預防其再自殺,並進行短、中、長期心理治療。

 (三)對於自殺身亡者:

  1. 對於週遭的同學,加強學生之個別及團體之情緒輔導。
  2. 針對家長,協助辦理後事,並給予適度的情緒支持。
  3. 針對整個校園,以公開信的方式澄清自殺的迷思,並再提供正確的自殺防治觀念。
  4. 邀請媒體共同參與自殺的防治工作:

(1)自殺只是死亡成因之一,不見得值得新聞報導。

(2)報導時要指出自殺常是不同類型心理疾患的合併症,而這些疾患是可以治療的。

(3)不要把自殺報導成合理的問題解決方法、不要把自殺報導浪漫化、不要把自殺事件過度報導,而加深讀者或觀眾認同自殺,要多表達對自殺者與憂傷親友的關懷。

(4)避免報導自殺方法與地點的細節。

(5)限制自殺報導的數量、時間;不要在頭版、頭條新聞報導。

(6)報導自殺時,要同時報導想自殺者可求助之資源。

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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