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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壹、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民國112621日)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1121220日)。

二、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民國1121220日)。

貳、  目標:

一、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充分參與校內外學習機會,推動融合且適性之教育,以提升學習成效。

二、 整合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行政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教學及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參、  實施方式: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個案會議、轉銜輔導會議、親師座談會等會議;辦理特殊教育知能研習、特殊教育講座;開設學科輔導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實施生活輔導、生涯輔導;協助申請輔具、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等。

肆、  組織架構: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伍、  工作內容與期程

工作項目

工作時程

協辦處室

校園無障礙設施改善、管理與維護

1.維護及改善校內無障礙設施(如:電梯、斜坡道、無障礙廁所等),規劃建置或體檢改善之時程表。

2.行動不方便學生申請電梯磁扣。

3.特教組期末或暑假提供需安排教室於一樓之特殊需求學生名單,教務處協助編班及教室樓層安排。

例行性工作

 

特教組

教務處

總務處

特教經費規劃與使用

1.依公文辦理各項特教經費請購與核銷,例如:課程鐘點費、相關專業服務經費、特教研習講師鐘點費等。

2.依據課程及學生需求,規劃及請購設備、教材教具、耗材用品。

例行性工作

 

特教組

主計室

身心障礙學生班級安排

1.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其班級安排由編班委員會(特教教師為編班委員之一,與會說明學生特殊需求)討論,再交由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

2.依學生個別學習適應需求及校內資源狀況,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6-8

教務處

特教組

學務處

輔導室

學習中心(資源班)排課及鐘點費核銷

1.特教組彙整學生學科輔導及特殊需求課程需求。

2.請教學組提供資源班抽離及外加式課程排課之協助。

3.教學組依學習中心教室日誌核銷課程鐘點費。

1-2

6-8

按月核銷

特教組

教學組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

1.  依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考試評量服務辦法」,提供特殊生考試評量服務。

考試前,特教組提供特殊應考服務的名單,請教務處協助處理試卷及答案卷、借用筆電、提供報讀音檔等。

2.實研組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考試報名並申請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

段考

模擬

特教組

實研組

教學組

特殊教育學生課程及評量調整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2.依學生之個別能力、特質及需求,彈性調整學習內容、歷程、環境、評量、學習節數及學分數。

3.調整及格標準:分為單科/兩科/全部科目調整:調降及格分數40/50分,學期成績以實得分數登記,並核予學分。

4.段考獨立命題(另出試卷)的學生,分數高於該科班級平均以上者,採計班級平均分數;分數低於班級平均者,採計實得分數。

例行性工作

 

特教組

註冊組

教務處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

1.依校內三級輔導流程,經家長或導師轉介後,輔導教師與特教教師共同討論合作模式。

2.疑似生(情緒行為障礙)請輔導室協助提供輔導紀錄、個案會議紀錄等資料。

3.疑似生提報特殊教育鑑定,由心評教師對學生進行資料收集、測驗評估、訪談、入班觀察等工作。

4.學生的鑑定結果為特教生,提供後續特教課程及服務。

5.學生的鑑定結果為非特教生,校內持續一般教育三級輔導。

第一梯次

9-11

第二梯次

3-5

輔導室

特教組

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 個別化輔導計畫會議

1.特教個管教師邀請導師、家長、學生、相關任課教師、治療師等共同召開會議,確認學生之課程、特殊教育服務、升學轉銜等需求,做成會議記錄。

2.同上,特教組邀請導師、任課教師、家長、學生召開資優生個別化輔導計畫會議,做成會議記錄。

 

期初期末

(每學年3次)

特教組

 

特殊教育學生轉銜輔導

1.於特教通報網接收新生資料及檢核轉銜服務資料。

2.辦理新生晤談及需求評估。

3.學生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學生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擬定轉銜輔導計畫。

4.學生畢業後,由特教教師追蹤學生升學或就業情形,追蹤輔導六個月。

例行性工作7-8

特教組

註冊組

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及交通費申請

1.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資格。

2.審議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申請資格。

3.協助申請獎補助金、交通費。

例行性工作

 

特教組

主計室

規劃相關專業服務及巡迴輔導

1.依公文期程申請職能治療、物理治療、聽障巡迴輔導等。

2.依學生需求排定服務時數,並將治療建議轉知相關人員或納入課程中執行。

9-10

1-2

特教組

全校特教知能研習及特教宣導

1.視學生需求及班級適應狀況,進行入班宣導(輔特合作)。

2.於綜合活動時段安排學生特教宣導講座。

3.校慶園遊會設置「有愛無礙」攤位,進行障礙體驗及宣導活動。

4.於寒假教學準備日安排三小時的全校教師特教知能研習。

例行性工作

11

2

特教組

輔導室

學務處

教學組


陸、  經費:由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經費項下支應。

柒、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之。

捌、  本計畫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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