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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競賽 / 壢中101年合作盃校內科展

  • 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 宗旨:為激發學生研習興趣,培養學生對科學研習之正確觀念及學習態度,增進學生科學思考與創造能力,提高科學教學效果。
  • 科別、件數
    (一) 共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生活及應用科學等六科參賽。
    (二) 高三自然組:自由報名。
    (三) 高二自然組:每班至少任選一科推出一件參加。數理班:按專題研究分組,各組至少一件參加。
    (四)高一各班每班至少任選一科推出一件參加
    (五) 自行組隊:校內不分年級、班級或社團,只要理念相合即可組隊報名。每件作品學生不得超過三人,指導教師一人或二人。
  • 作品名稱及指導老師
    (一) 各組自訂題目,確定指導老師後始可報名
    (二) 在研究過程(包括:實驗室安全、實驗問題的解決、儀器借用以及至大學請教教授等)應主動與指導老師研究。
  • 科展比賽日期:101年3月9日(星期五)
  • 報名
    (一)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2月16日(星期五)。
    (二)報名表如附件所列,並請指導老師簽名。送至設備組,報名表若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 獎勵
    (一) 優勝作品代表本校參加台灣省桃竹苗區科展,並由學校頒發獎助學金。
    (二) 桃竹苗區科展優勝,可晉級全國參展。
    (三) 全國科展獲名次者可增加推薦甄試加分。
  • 說明
    (一) 儘可能利用社會資源(如科博館、各大學、各研究機構、醫院等,題目不宜超過大學研究所程度)。
  • (二) 儀器、藥品、場地由學校供應,借用單據向科學館索取,並由指導老師簽名,用畢於時間內歸還,逾期未歸者,依校規處分;不當使用致其毀損,依辦法照價賠償。
    (三) 若涉及化學藥品或其他,請於科學館進行實驗及指導老師在場指導,勿將化學藥品攜出,造成環境危害。
    (四) 展覽作品、文具、紙張,照片等由各隊自行負責,必要時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 其他: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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