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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競賽 / 旺宏科學獎

  為啟發全國高中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並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培養學生靈活思考、多元學習的精神。旺宏教育基金會從2002年開始舉辦第一屆「旺宏科學獎」,至今已邁入第十屆。

  「旺宏科學獎」提供一個與其它學校同學良性競爭的環境及成果發表的園地,過去幾年來參與同學持續增加,至第九屆已累計7200參賽人次,獲得同學、家長及學校的高度重視,因此被老師們稱為高中職的「諾貝爾獎」。

競賽宗旨
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

競賽題目
自選。作品共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電子電機、機械、資訊等八組審查。

參賽資格
*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評審標準
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競賽時程(正確時間依當期簡章為準,以下時間僅供參考)
*報名時間:3月1日(一)至5月31日(一)止。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創意說明書,始算完成報名。
*決賽入圍通知:7月初於基金會及當屆科學獎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10月20日(三)前繳交成果報告書、作品摘要、決賽簡報PPT檔,以維競賽權益。
*決賽時間:11月初舉行
*頒獎典禮:12月初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評審辦法
*初賽-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

*決賽-
1. 針對成果報告書現場簡報15分鐘,評審口試15分鐘。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定名次。
2. 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審查,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紀錄,評審得視實際需
要至研究室評鑑。

獎勵方式
*參賽證明書:

凡於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頒發參賽證明。

*初賽:
選出不超過20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80名佳作作品。
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及證書,請留意e-mail通知。
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申請研究補助金最高新台幣20,000元。
※「入圍研究補助金獎助說明」:
科學獎所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之研究補助金,乃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容較「創意說明書」完整且有所改進。入圍隊伍請憑信函中所附申請書向基金會申請最高新台幣20,000元研究補助金。

*決賽

旺宏獎 優於金牌之作品(可從缺),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20,000元。
金牌獎 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00,000元。
銀牌獎 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50,000元。
優等獎 可獲得獎座、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25,000元。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旺宏科學獎多次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期間以領取較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 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及獎座乙份。
※ 入圍決賽後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作品,等同佳作,學生可獲得新台幣5,000元,及證書乙份。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乙份。
學校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每1分可得到獎金NT1,000元)
校長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 指導得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旺宏獎12分、金牌8分、銀牌6分、優等4分、佳作2分)即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證書乙張,兌換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每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大學推甄函 入圍且得獎同學由委員們共同聯名寫推薦信,並附上競賽作品評審評語,協助同學大學推甄作業。

 

 

 

 

 

 

 

 

 

 

 

歷屆觀摩:旺宏科學獎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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