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證發放與蓋章時程
115學年上學期 | 學生證蓋章日 | 辦理方式 |
高二 | 9/22(二) | 1. 以班為單位,由各班學藝股長收回學生證,經出納組確認繳費完成名單者得蓋註冊章。 2. 若當天忘記帶學生證,請同學於9/24-9/25自行前往註冊組補蓋章。 3. 如需提前蓋章請攜帶繳費憑證,洽註冊組辦理。 4. 如需申請在學證明,請攜帶學生證與繳費憑證,洽註冊組辦理。 |
高三 | 9/23(三) | |
高一新生由於需要重新製卡,配合送交桃園市教育局之流程,最晚於10月底以前會發放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含悠遊卡或一卡通功能),10月底以前同學仍可憑國中學生證使用乘車優惠,如需申請在學證明,請洽註冊組辦理。 如學生證遺失需補發,請參考【學籍文件補發】 | ||
二、開學日發放之繳費單據說明
1. 全面免學費:依法辦理,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皆享有免學費優待,符合條件之學生繳費單上皆未列入學費項目。如有額外身分享減免學費者,因不得重複使用學費減免優待,故不須額外申請。
2. 除學費外,雜費$1740為國教署核定之金額,其餘為代收代辦費用或輔導課費用。如所列金額有疑問則先不繳費,至註冊組詢問後持新的繳費單再行繳費。
三、特殊身分之減免辦理
1. 如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生、身心障礙子女、軍公教遺族、特殊境遇者,繳費單中應已列減免後之金額,如所列金額有誤則先不繳費,至註冊組詢問後持新的繳費單再行繳費。
2. 高一新生符合上述減免者,9/4前需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至註冊組。
四、獎學金申請
1. 每項獎助學金的申請期程均不相同,請參考學校官網首頁之「獎助學金」欄位。
2. 如需申請相關獎助學金需檢附之文件(成績單、在學證明等),請參考以下申請流程辦理申請。說明如下列網址:https://www.clhs.ty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87/?cid=13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