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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法規區 / 生活常規(校規) / 99學年校規修訂歷程紀錄

99學年度下學期進行本校校規修訂作業,過程盡可能彙整學生需求與意見,與各方代表溝通,相關流程說明如下表。

 

日期

重要工作

工作說明

100年3月

意見收集

班聯會提出修訂意見。

100年4月06日

意見收集

生輔組提供修訂意見。

100年4月08日

意見收集

將班聯會及生輔組意見並陳,提供各班班代及導師。

100年4月13日

意見收集

收集各班班代意見,並於班代大會說明修訂進度。

100年4月28日

審議會

邀請家長代表2名、學生代表4名、導師代表4名、行政代表4名召開校規修訂審議會,就先前彙整之修訂意見,充分溝通討論兩個半小時。

100年5月04日

導師會報決議

提供審議會討論後決議(請見附件),於導師會報表決通過,公告後執行。

在提出十四條討論後,共刪除一條,修正六條,新增三條,四條維持不變。

 

附件

99學年中壢高中學生生活常規及要求重點(校規)修訂紀錄       已於100.5.4導師會報通過正式實施

項次

原條文

修正條文及意見

班代會建議

審議會決議

1

P.50(七)書包:3.書包不可任意塗寫。

學生:增列詳細說明或直接刪除。

生輔組:建議維持原條文。書包印有學校字樣不宜任意塗寫

有保留中壢高中式樣即可

維持原條文:7票(過半通過)

2

P.50(九)蒸飯箱:

2.第一節下課前,送入班級指定之蒸飯箱。

學生:直接刪除。

生輔組:同意刪除。

希望刪除

同意刪除:12票(票過半通過)

3

P.52-53(二)服裝儀容

冬季制服男女生大衣外套,襯衫領結(絲)帶,天冷外套內加藍(黑)色毛線衣為原則

學生:冬季制服除大衣外,亦可開放運動外套。

生輔組:(3)冬季制服男女生西裝外套,襯衫領結(絲)帶,天冷外套內加穿毛衣為原則。

開放穿著運動服外套,不要規定毛衣樣式及顏色

維持原案:8票(過半通過)

4

(4)女同學服裝冬季絲帶一律繫緊蝴蝶結式樣,未披掛者以服儀不整處分。

學生:「蝴蝶結式樣」刪除

生輔組:可討論。建議「蝴蝶結式樣」可以成品暗扣方式處理

希望刪除或改為領帶、蝴蝶結

需修正條文:9票(過半通過)

經討論後將條文更改成:

女同學冬季服裝繫上蝴蝶結,未披掛者以服儀不整處分。

5

(6)鞋襪規定:女同學一律穿著白色或黑色短襪,禁穿鬆垮襪、泡泡襪、網狀絲襪等。

學生:修訂為不分性別,顏色不拘。

生輔組:同學一律穿著白色或深色襪,禁穿鬆垮襪、泡泡襪、網狀絲襪等。顏色不拘,易顯雜亂且不易規範。

不分性別、顏色不拘、可否著膝上襪

經討論後將條文更改成:

同學穿著制服時,一律穿著白色或深色襪,禁穿鬆垮襪、泡泡襪、網狀絲襪及膝上襪。

同意修改:11票(過半通過)

6

(8)穿著襯衫時講求整齊美觀,繫緊皮帶

學生:「繫緊皮帶」刪除。

生輔組:建議維持原條文。

希望刪除

維持原條文:5票

需修正條文:6票

經討論後將條文更改成:

  1. 刪除條文。
  2. 穿著襯衫時講求整齊美觀,應繫緊皮帶,女生著長褲可不繫皮帶。

贊成1案:1票

贊成2案:9票(過半通過)

7

(9)穿校服不得穿球鞋

    (腳部受傷除外)。

學生:修訂為:可開放著運動鞋。

生輔組:可討論。

開放球鞋

維持原案:8票(過半通過)

8

(10)在校禁穿著便服、配戴耳環、鼻環,或戴有色鏡片。

學生:增列詳細說明或直接刪除。

生輔組:條文內容說明非常清楚,建議維持原條文。

可開放班服與社服,可開放不明顯配飾

維持原案:12票(過半通過)

9

P.55-56(四)行的安全方面:1.要求重點:(9)進出校門嚴禁翻越圍牆

學生:增列詳細說明或直接刪除。

生輔組:學校大門雖有變更(水圍籬)但其周邊仍有圍牆,因進出學校嚴禁翻越圍(籬)牆。

同意生輔組

時間不足未討論

10

P. 48 2、以進到教室時間為準,7:30─7:45為遲到,7:45以後則算曠課,遲到者每日中午實施愛校服務一次。每週統計遲到次數,遲到三次以上,視為經常性遲到,逕記警告一次,並通知家長配合管教,情形嚴重者,加重處分。

生輔組:2、以進到教室時間為準,7:30─7:45為遲到,7:45以後則算曠課,每學期累積四次遲到者,記警告乙次。遲到者可於每日12:20實施愛校服務乙次(限銷當日遲到紀錄;完成愛校服務者將於遲到紀錄上註記,該遲到紀錄在系統上將不顯示)。

改銷當周遲到紀錄,每學期限制遲到次數過少,遲到紀錄仍會顯示

依修正條文更正並補充:

若因公假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於午休服愛校服務同學,請至生輔組說明。

11

P.53-54   2.獎懲規定:(3)在校期間﹝如糾察未執勤前到校或逃避檢查﹞服儀不整,違犯上述規定者,以屢勸不聽一律記小過乙次,缺失未改進累計處分。

學生:﹝屢勸不聽﹞一辭之標準為何,請增列詳細說明。

生輔組:在校期間﹝如糾察未執勤前到校或逃避檢查﹞服儀不整,違犯上述規定者,以規避受檢一律記小過乙次,缺失未改進累計處分。

缺失未改進次數、懲罰過重、<糾察未值勤前到校或逃避檢查>改為<糾察未值勤前到校或逃避檢查,且服儀不整者>

時間不足

未討論

12

四、其他注意事項增列(二)

上學進校未刷數位學生卡者:以學期累計計算,累滿三次則以警告一次處分。

新增簡訊系統說明:

  1. 學生未刷卡通知簡訊,由學校主動發出。
  2. 家長可付費選擇是否願意收到學生到離校訊通知。
  3. 簡訊系統未來不只是用在學生到離校的功能,學校重要的活動也可透過簡訊告知。

以風紀速報單為主,遲到者才刷卡,希望增加沒刷次數或改以周計算,可與勤學分數結合,簡訊制度?

修正原條文更正為:

每月結算,累計3次則以警告一次處分。

同意11票

13

四、其他注意事項增列(三)

P. 45私自到各棟樓頂活動者記小過乙次。

新增

希望刪除或處罰減輕

時間不足

未討論

14

四、其他注意事項增列(五)

假日入校除穿著學校制服、運動服免刷卡外,餘著便服同學一律採刷卡入校,違反規定記警告一次。 

新增 

懲罰過重,可採填寫班級姓名即可 

條文補充:

著便服同學仍欲進校,一律登記班級姓名,並記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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