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事件危機處理相關工作及分工事項(全校)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
進行時間 |
主辦單位(人) |
事件現場處理 |
1.接獲訊息後即刻前往事件現場,瞭解狀況並及時處理 2.通知家長,陪同家長進行後續事務處理 3.若事發現場在校內,則輔導人員需進入事件者班級進行安置 |
事件發生接獲訊息後 |
學務處 教官室 輔導室 |
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
1.校長召開主管會(每日均需召開以確實掌握危機處理進度) 2.開始進入危機處理機制 3.安心服務簡報 4.發佈新聞稿 |
事件發生接獲訊息確定學生狀況後 |
校長 學務處 教官室 輔導室 發言人 |
通報 |
1.教官室進行校安通報 2.輔導室通報「桃園縣 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安心服務小組」並申請入校服務 |
進入危機處理機制後 |
教官室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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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的宣布 |
1.向全校師生宣布事件樣貌 2.進行默哀、祈福或相關活動 3.安心演說 |
1.時間:若事件發生在中午前,則在 當天放學前;中午後則在第二天朝會時 2.地點:宜選擇體育館或禮堂等室內場所 |
校長 學務處 輔導室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
進行時間 |
主辦單位(人) |
全校教職員工會議 或導師會議 |
1.說明目前學校危機處理進度及未來72小時內即將進行之各項危機處理工作項目 2.說明「致家長函」內容,協助導師瞭解「重大壓力後的壓力症狀」,以及早區辨特殊個案 3.發放「安心文宣」,教導導師協助學生走出意外的陰影 4.說明「導師協助事項」 |
向全校師生宣布事件後 |
校長 學務處 輔導室 |
發放「致家長函」(附件六) |
全校學生每人發放乙份,請家長注意學生的壓力症狀反應 |
事件發生24小時內 |
輔導室 |
班級任課教師會議 |
1.瞭解事件後課程進行需注意事項 2.注意學生的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 |
事件發生24小時內,導師會報後 |
校長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
班級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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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級輔導教師與導師進入班級進行初步減壓活動或安心演說 2.活動預告:簡介學校即將進行的「減壓團體」及「班級道別活動」,減少學生的不確定感,並且避免謠言的發生 |
事件發生24小時內,導師會報及班級任課教師會議後 |
班級輔導教師 導師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
進行時間 |
主辦單位(人) |
教職員減壓團體(座談) |
「桃園縣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安心服務小組」針對受到衝擊的教職員進行專業人員的會談輔導,抒解事件中的心理壓力,以減少事件對於團體士氣的影響,並降低心理創傷的嚴重性。 |
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最遲於一週內 |
安心服務小組 |
學生減壓團體 |
「桃園縣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安心服務小組」入校為事件者班級進行專業人員的小團體輔導,抒解事件中的心理壓力,降低心理創傷的嚴重性。 |
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最遲於一週內 |
安心服務小組 |
安心諮詢 |
事件倖存者或事件者好友的心理急救,降低心理創傷的嚴重性。 |
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最遲於一週內 |
輔導教師 安心服務小組 |
進行「班級道別活動」 |
1.以班級輔導形式為事件做「Ending」 2.在班級中進行以學生為主的小型「道別活動」,協助學生向事件者道別。 2.事件者的課桌椅搬離班級 |
通常於事件者告別式前一天的第四節課 |
輔導室 導師 |
班級其他事件處理 |
1.班級或校內其他學生參加事件者告別式 2.協助事件者家長處理在校相關事務 |
事件者的告別式前後 |
學務處 導師 法律顧問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
進行時間 |
主辦單位(人) |
專題講座 |
1.家長如何協助子女面對同學意外死亡的心情調適 2.全校教職員工輔導知能講座-如何協助學生(或自己)走出意外的陰影 |
事件發生後一週至一個月內,視需要辦理 |
安心服務小組 |
校長的一封信 |
校長分別以「全校教職 員工」、「家長」及「學 生」為對象,內容則是 以此次事件處理過程 經驗,與師、生、長共 勉,期望全校能重新得 力、重新出發。 |
事件處理完成後一週內 |
校長 |
「重大事件後的壓力症狀」反應檢核 |
輔導教師針對有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學生進行檢核,以掌握需追蹤輔導的個案 |
事件後一個月 |
輔導室 導師 |
特殊學生的追蹤輔導 |
1.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個案持續追蹤輔導 2.對於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超過一個月還無法改善之個案需考慮轉介 |
事件後三個月內 |
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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